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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经理 L-1 申请获得批准该客户已在一家外国母公司工作了 4 年多,最近被任命为其美国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经理职位。问题是由于公司规模小,所提供的职位没有足够数量和级别的下属员工。根据美国USCIS最近通过的决定,如果经理不管理或监督任何员工,只要职位满足某些要求,他/她仍然有资格作为“职能经理”获得 L-1A 签证。因此,我们经验丰富的移民团队收集并准备了尽可能详细的文件,以证明所提供职位的基本职能管理性质,以及其在组织中的管理职位。该客户的人力资源经理的 L-1A 案例已获批!恭喜客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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