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NYpost8月25日报道 近期收到纽约市财政局“第二套房税”通知的业主,先不要急着交钱。纽约市政府最新承认,首批收到通知的人当中,有超过1200人实际上一直住在纽约,房产属于主要住所,原本不该被征收这笔附加税。由于通知范围出错、申诉数量激增,市府已经再次延长豁免申请期限。收到信件并认为自己不该缴税的业主,现在最晚可以在2026年10月6日前提交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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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万名业主收到信,1200多人被“错误锁定”这项税的正式名称是“非主要住所房产附加税”,主要针对纽约市内价格较高、但没有被用作主要住所的第二套房、度假房或者投资房。
纽约市财政局此前向大约1.7万名业主寄出通知,要求他们证明有关房屋是自己的主要住所,否则可能需要缴纳新的附加税。
然而,市府在最新提交给法院的文件中承认,经过核查,至少有1210名业主实际上是纽约市居民,他们最初收到的通知并不准确。
市财政局解释,出现这一问题,部分原因是最初筛选房产时,尚未掌握完整的2025年纽约州报税数据。批评人士则认为,市府应该先核对资料,再向业主发信,而不是让居民自己证明“我确实住在自己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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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两次延长,最新改到10月6日最初,业主需要在8月底前申请豁免。随着争议扩大,市府先把期限延长至9月18日,现在又第二次延期至:2026年10月6日。
截至目前,市财政局已经收到5544份申诉,其中:2892份已经获批;2652份仍在审核;约1.1万名业主已经开始填写或提交豁免申请。
不过,事情还没有结束。市府表示,将根据最新获得的州报税资料,再向约1.08万名业主寄出通知。这批信件预计在8月31日前发出,主要涉及由公司或其他实体持有,以及主要居住状态尚无法确认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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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房子可能需要缴这笔税?按照纽约市财政局的规定,在2026—2027和2027—2028房产税年度,以下非主要住所可能被征收附加税:
财政局估值达到或超过500万美元的一至三家庭住宅;
财政局估值达到或超过100万美元的公寓和合作公寓。
这里要特别注意,财政局使用的估值未必等于房屋在房地产网站上的挂牌价或者实际成交价。
此外,收到通知也不代表一定要交税。如果房屋是以下人员的主要住所,通常可以申请豁免:
房屋业主本人;
租客或转租客;
业主的直系亲属;
持有房产公司的多数权益人;
符合规定的信托受益人。
收到信后,不要直接忽略市财政局强调,这类通知只是初步认定,并不是正式税单。但如果业主认为房屋属于主要住所,仍需要在截止日期前主动提交材料。
一般可以使用最近一次联邦或纽约州报税表、驾照或其他DMV身份证件证明主要住所。如果房屋由租客、亲属或公司权益持有人居住,还可能需要提交租约、水电账单、亲属关系证明或公司文件。
如果申请未获批准,业主还可以向纽约市税务委员会提出申诉。真正被征收附加税的房产,相关费用预计会出现在2027年1月1日到期的房产税账单上。
此次混乱已经引发业主诉讼。原告律师批评市府把核查责任推给居民,让数千名业主不得不证明自己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市府则回应称,要求业主提交居住证明是法律实施程序的一部分,并不代表征税决定已经作出。
案件预计于8月31日继续开庭审理。在此之前,收到通知的业主可以登录纽约市财政局的非主要住所房产附加税页面查看资格、提交豁免申请,也可以拨打311寻求帮助。
(编译: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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