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出生婴儿越来越少,家里的孩子越来越少了。二十几年前还是“两个孩子恰恰好”,这些年已经是“一个孩子不嫌少”了。日本将事业有成却未婚无子的女强人形容为“败犬”,可许多女性依然慨叹,“宁为败犬,也不愿走入婚姻丶儿女的牢笼里。” 中国大陆实施的一胎制,造成了越来越多的四二一家庭。这种夫妻两人,抚养四个老人丶一个孩子的现象,对社会生活丶家庭伦理都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父母的家庭教育对孩子人格的养成丶道德观念的建立丶身心的成长等等,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很多父母对孩子过分溺爱丶教育不当,造成了孩子心智不健全,不懂得与人相处。 由于时代丶环境的变迁,家庭结构产生了许多变化。我们身边有单亲家庭;有由祖父母抚养孙子的隔代家庭;有父或母再婚,与继父继母同住的家庭;有迎娶外籍新娘的家庭。事实证明,这些不同于传统观念所认定的家庭,比较容易产生问题儿童。 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有很多成功人士是出自问题家庭的。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出自单身家庭;中国的孟子幼年丧父,由母亲扶养长大;唐宋八大家之首的韩愈,三岁时父母双亡,由兄嫂抚养长大。佛教里有不少祖师大德,也是成长于不健全的家庭,如致力整顿僧制,改革佛教的太虚大师。太虚大师两岁时丧父,五岁时母亲改嫁,由外婆抚养长大;日本曹洞宗初祖道元禅师三岁丧父,八岁亡母,童年即体悟人世无常及人情冷暖。 所以,只要自己肯立志向上,发愤图强,依然能从贫瘠恶劣的环境中,创造出美好的前程。 家庭教育中常常会遇到一些问题:有的父母每天忙于工作,让孩子自由发展,由大量物质和电视节目填充孩子心灵需求;有的孩子由祖父母照顾,而祖父母大多采取满足式教育,对孙子有求必应;很多孩子交给托儿机构照顾,一个保姆照顾多个小孩,无法关注个别的需要;有的孩子由菲佣丶印佣照顾,生活无虑,但易出现语言发展迟缓丶情绪不稳定的缺陷,以及情感寄托上的落差。 但是,不论哪一种家庭背景,都不是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绝对因素。小孩子观念错误丶行为偏差,往往是父母造成的。父母的身教很重要,历史上,许多名人所以能够功成名就,都要归功于良好的家教。美国的华盛顿砍了樱桃树,坦诚认错,父亲称赞他诚实。由此可见养育子女除了疼爱丶抚养,还要教育他们去恶行善。 父母在教育孩子时,需培养其感恩丶忍耐丶礼貌丶合群丶勤劳的美德,让孩子养成良好的习惯。要维护孩子的自尊心,不可以经常肆意的讽刺他丶讥嘲他丶责备他丶歧视他,帮助孩子建立正确的信仰及人生观丶价值观。 刘龙珠律师法律评论:白百合“出轨”加说谎对争取财产和小孩抚养权的影响 演员白百合被曝出轨,她会为此出轨行为付出什么样的法律代价呢? 一丶“陈绿帽”可以起诉离婚吗? 中国 首先,在中国离婚的法律途径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对解除婚姻关系达成一致并对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拿着户口本和身份证丶结婚证丶离婚协议书就可以在民政局办理离婚。另一种是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即夫妻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准予离婚的条件之一是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所以,白百合和陈羽凡如果都同意离婚,那他们当然可以去民政局办,大家好聚好散。但如果白百合不愿意离婚,而且只是和“小鲜肉”“打情骂俏”或者发生了“一夜情”,陈羽凡可能只能生闷气或自己也出轨,就算起诉法院也不会判离婚。但是,如果她和“小鲜肉”经常成双成对出入酒店或者其他住所,那么陈羽凡就可能得到法院的离婚判决。 美国加州 加州采用无过错离婚原则,无论对方是否出轨在加州法律中,,只要有一方想离就能离。一方出轨,过错方在法律上一般也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二丶“白金莲”是不是得净身出户? 中国 传统观念总是希望出轨者能净身出户来弥补过错。但中国法律不这么认为。如果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法》,财产分割是以双方之间的协议来分割的,如果协议不成,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相关司法解释中明确了法院应照顾女方(中国法律规定的性别歧视),照顾抚养孩子的一方,照顾无过错方。也就是说,若一方有出轨,法院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可以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根据出轨一方的过错程度,酌情照顾无过错方。但是必须为有过错方留下必须的生存额度。曾有过司法案例判最低也给有过错者留下了30%的财产,法院不太可能会判过错方净身出户。而且,也有媒体爆料,陈羽凡也有出轨,如果他们都有出轨行为,那就两个人都有过错了。这种“乌鸦黑猪一般黑”的情况,对于财产分割就没有任何一方占理,所以也就不会有谁多分的问题。 但是,“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丶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丶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条是关于婚前协议的规定, 这条规定深受“有钱人”的喜爱,因为这是一条可以让另一方净身出户的规定。也就是说,如果在结婚前双方协议没钱的那一方离婚时不会分到“有钱人”的任何财产,那么另一方可能就要净身出户了。如果白百合和陈羽凡有白纸黑字的婚前财产协议,写着结婚以后的财产各是各的,不互相影响,法院也可能会根据婚前协议进行判决。 美国加州 美国法院不考虑出轨,也就是说出轨并不会影响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出轨一方不会由于出轨而被判给少于另一方的财产。在加州,出轨行为没有恶果,这可能也是这么多人移民美国的原因。 三丶“陈绿帽”能要精神损失费吗? 中国 法院不是对所有的出轨,都支持无过错方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的。只有符合《婚姻法》第46条“(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丶遗弃家庭成员的。”四种情形的,才可以在离婚时向法院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一夜情”丶偶尔的婚外性行为当然是有错,但是没有达到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特别严重的程度,不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只有法律上的出轨,才能得到精神损害赔偿。但从司法实践上看,离婚的损害赔偿备受冷落,原因主要在于举证困难以及损害赔偿的法定事由规定过严。就连身价过亿的王宝强才诉求了10万精神损失费,之前的司法判例最高也才给了3万的精神损失费,这些钱对于明星来说完全没意义。像白百合和陈羽凡这样的大牌明星,十几万的精神损失费不过是他们参加一场活动的出场费的十分之一都不到,人家“不差钱”。因此这些钱不像在惩罚出轨,更像在鼓励出轨。 美国加州 出轨不会导致精神损失费。 四丶“白金莲”会失去小孩的抚养权吗? 中国 从原则上看出轨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没有影响。首先,对于子女的抚养权也是可以协议解决的,如果协议不成,法官是以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判决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子女之前跟随哪一方(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生活时间较长,以及有判断能力的孩子的个人意愿,来判孩子判归谁抚养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更有利。通常,中国人倾向于认为母亲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起到更大的作用。但是,白百合出轨,她可能经常要和“小鲜肉”在一起,这样她可能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照顾孩子。而且,她隐瞒出轨行为,还谎称夫妻感情很好。她的谎言也可能会让法院认为她的抚养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所以,她有可能会因此失去孩子的抚养权。而且他们的孩子已经10岁,法院可能会对孩子自己的意愿进行考虑。 美国加州 出轨与分配抚养权无关。比较常见的是联合抚养(joint-custody),父母双方对于子女的抚养协商决定,均等分配。加州家庭法第3011条: “In making a determination of the best interest of the child”。意思是,抚养权的决定要为了孩子的最大利益。所以法院更关注父母抚养可能对孩子造成的影响。如果出轨行为显示出轨方有性变态倾向,或者是在孩子面前发生,法官可能判定不适合做父母,而减少对孩子的抚养权。而且,另外,抚养权是与抚养费直接相关的,如果一方没有抚养权,意味着他需要支付孩子更多的抚养费。
刘龙珠律师法律评论:王宝强和马蓉,一人一个孩子太简单粗暴,赴美后应当重判 王宝强和马蓉的离婚案终于一审宣判结果——由于马蓉与他人存在婚外不正当关系,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夫妻感情破裂,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并从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判决婚生子由王宝强抚养,婚生女由马蓉抚养,同时对子女探望时间和方式进行了判定。 消息一出,网上掀起了热议——网友表示,这个判决大快人心,却也不尽人意。因为女儿还是跟马蓉生活,而有这样一个妈妈,真的是“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吗? 一丶 中美法律对于子女抚养权考量的区别 王宝强的离婚案中,法官最后判定两个孩子夫妻一人一个——看起来非常“公平”,实际上,是一种偷懒的做法,也根本不是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因为两个孩子一夜之间成了单亲孩子,儿子没有妈妈,女儿没有爸爸,最重要的是,兄妹两人也无法继续一起成长,谈何“有利”? 根据美国加州家事法3080规定,There is a presumption, affecting the burden of proof, that joint custody is in the best interest of a minor child, subject to Section 3011, where the parents have agreed to joint custody or so agree in open court at a hearing for the purpose of determining the custody of the minor child. 一般情况下,法院推定父母双方共同监护抚养子女是最符合未成年子女的利益的,除有特别规定情况以外。 真正的“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应该是美国的家事法所考量的几个方面: 1丶 最符合孩子利益的方式 2丶 孩子的年龄丶性别丶精神状态丶情绪状态以及社交状态 3丶 孩子对父母双方的感情 4丶 年龄在12岁或以上的孩子,可以提出倾向于父母哪一方 5丶 孩子和父母双方各自的互动多少 6丶 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 7丶 父母是否存在虐童或家暴历史 王宝强和马蓉的儿子王子豪2010年在美国新泽西出生,女儿王子珊2011年在美国洛杉矶出生。如今一个8岁一个7岁,谈不上是大孩子,还不太懂事,他们提出的情感倾向可以作为法官的重要参考,来确定父母的抚养权比例谁多谁少——但美国家事法的基本法律精神就是,孩子是父母的孩子,即便父母感情破裂,孩子仍旧是需要被父母共同抚养长大的,成长过程中,一定有爸爸也有妈妈。 在王宝强的离婚案里,马蓉并没有她自己独立的职业——她只是王宝强工作室的挂名股东,可是离婚案一打,这个工作能不能保住是个问题,经济来源自然也就成了问题。同时,马蓉遭受的舆论指责铺天盖地,虽然孩子大多时间都是由她照顾,可能情感上和妈妈更亲近,但是从对社会公序良俗的影响上来说,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会明白自己的母亲所受到的指责是什么,自己的母亲在婚姻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到时候,孩子是有样学样,还是憎恶母亲?尤其是把女儿判给了马蓉,母亲的做派会不会直接扭曲了女儿对于“婚姻家庭”的情感认识?如此还能是“健康成长”? 王宝强则不同,是影视明星,大众的评价都说他“踏实”丶“淳朴”丶“肯拼能吃苦”,业界口碑好,专业演技也很棒,至少在社会地位和评价上已经高出马蓉一大截。同时,王宝强作为知名演员,拍摄电影电视剧,包括参加真人秀,经济来源也非常稳定,能够给孩子衣食无忧的生活。从性格影响和物质生活两方面来看,王宝强都应当获得更大部分的抚养权比重。 美国的法院很少会像中国法院一样,把抚养权100%判给夫妻的一方,只留下探视权给另外一方——除非另一方存在不适合抚养的情形,比如有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子女;虐待子女;患有不治的传染病,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等等情况。 法官更不会把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妹两人分开——父母离婚已经让孩子遭受了伤害,他们无法被父母一起完整地爱着,多少会有缺失;如果还要和自己的兄弟姐妹分开,一个人成长,对孩子们来说简直是雪上加霜,伤害更大!因为他们已经共同生活了好多年,尤其是妹妹,一出生就有哥哥在她的身边做她的小英雄,突然只剩下她一个人,不再和哥哥住一起,不再有哥哥陪她玩——她心里是否能承受这样的变故? 二丶 赴美后可重新判决抚养权 早在王宝强马蓉离婚案爆出的第一时间,腾讯娱乐就向刘龙珠律师咨询了离婚案件中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因为两个孩子都在美国出生,都是美国公民,中国法院判父母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不会因为国籍有所影响? 即便孩子是美国公民,只要孩子居住地是中国,中国的法院就有权对其抚养权进行判决,这个判决在中国也必须依法执行。但是,一旦孩子搬到美国居住,则美国法院就有权根据属人管辖权(Personal Jurisdiction),依据孩子在美的实际生活状态,来推翻中国的判决,做出新的丶适合美国的抚养权判决——别说是美国国籍的孩子,就算不是,只要住在美国,美国的法院就有管辖权! 马蓉在中国已经成了过街老鼠,相信她也更愿意跟着自己的美国女儿到洛杉矶这个气候宜人的地方开始她的新生活吧? 此前,王宝强还在声明中提到,马蓉一直没有让王宝强和孩子见面,网友就担心,判决之后,王宝强是不是就更不可能见自己的女儿了?千万不要担心!对于身为美国公民的王子珊来说,马蓉是没有权利禁止她见自己爸爸王宝强的。 California Penal Code 278.5 makes it a crime to commit a form of child abduction that consists of maliciously depriving another adult of his/her right to custody of or visitation with a child. 夫妻双方中任何一方有恶意藏匿孩子的行为,包括强制将孩子与另外一方隔离,剥夺共同监护或探视权,是犯罪。 如果马蓉不让王宝强见女儿,则王宝强就可以在美国报警,警方有权合理认为马蓉剥夺王宝强的探视权,一旦罪名成立,马蓉要被处轻罪,面临1年监禁并罚款1千美元;如果马蓉干脆把女儿带离美国,让王宝强根本找不到他们,则很可能涉嫌儿童绑架,连FBI也有权进行跨境追捕,一旦罪名成立,要被处重罪,面临3年监禁和1万美元的罚款——毕竟美国人对于儿童保护十分重视,绑架儿童更是重中之重的大案。